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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条款
我们的网上商店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您可以在14天内(不包括购买日)退回或交换在零售店购买的质量良好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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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1条,您有权在收到货品的七天之内无须任何理由退回在网上商店购买的任何商品。
如果保存商品购买时的样子、使用属性、以及确认该商品购买事实和条件的文件、则可以退回商品;如果消费者没有确认购买事实和条件的文件,他可以使用从卖方处购买商品的其他证据。
消费者无权拒绝具有某种特定属性的质量良好的商品,如果该商品只能由获得它的消费者使用(例如,定做的商品)。
如果消费者拒绝商品,则卖方必须在消费者提出相应要求后十天内向消费者退还其根据合同支付的费用,但由卖方支付的从消费者处退回货物的运费除外。